为了一己私利擅改土地用途,在耕地上挖建鱼塘养鱼,致大量耕地遭到毁坏......日前,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鱼塘案。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江某某与琼山区云龙镇云龙村委会上村四队签订《承包合同书》,承租两块面积合约48.42亩的土地,并先后在承租地块上挖建形成四个鱼塘开始养鱼。
2012年2月至2021年5月期间,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琼山分局云龙镇国土所工作人员先后两次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了江某某占用耕地违法挖塘行为,并将违法线索移交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对该地块进行耕地资源损坏程度司法鉴定,判断土地种植条件遭严重毁坏,损毁耕地面积39.08亩。
2021年10月22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对江某某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清空鱼塘,修复承包土地的种植条件,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人民币454890元。
2022年6月9日,海口市公安局城市警察支队琼山大队依法对江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进行立案侦查,于2023年3月22日对该案侦查终结并移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人民生存。我们坚决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坚决整治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突出问题。”琼山区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整治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行为,琼山区制定了五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复耕工作。同时由区级领导蹲点联系七个镇和凤翔街道,督促并协调解决遇到的相关问题,推进全区“非粮化”整改复耕工作;遴选第三方进行技术指导,包括国土调查云软件的使用、图斑处置方式的分类条件、整改恢复的标准等内容,梳理辖区复耕的潜力地块,指导异地复耕工作。
“我们将建立健全整改机制,并以“田长制”为抓手,充分发挥区、镇、村三级巡查网络和移动执法监察系统作用,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意识。”琼山区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区目前耕地非粮化已整改2182.62亩,非农化已整改 35.24 亩。(来源:海南特区报)